(更新日期: 2023/12/01)
健檢自2023/7/17日起不需快篩,需執行篩檢及陪探病相關規定,依主管機關及院方現場公告,滾動調整如下:
▌確診者
● 確診者安排健檢「0+7」:需自主健康管理7天,期間禁止探病、陪病,並請延後非急迫性、必要性之醫療、檢查及健檢。第8天家用快篩陰性,即可預約健檢。
● 確診者安排住院「0+5」:第6天經篩檢陰性,可安排住院。
▌需執行篩檢
手術及門診檢查取消例行篩檢,除以下狀況:
● 急診擬辦住院或住院中病患: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肺炎、嗅味覺異常、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。
● 門診病患:由醫師評估需執行篩檢。
● 支氣管鏡檢查對象。
▌住院及陪探病
● 陪探病者條件:如有以下情況應避免陪探病,並由醫師評估是否需篩檢:(1)有發燒、呼吸道症狀、肺炎、嗅味覺異常 (2)不明原因腹瀉 。
● 探病原則:
一般病房:每日11:00~12:00、17:00~18:00,至多2名
(1)不具流感、COVID-19感染相關症狀。
(2)進入醫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實手部衛生。
● 陪病原則:每床限1名(含照服員)、需佩戴陪病卡。